十几年前刚到基层法庭,第一个案子就是交通事故。城郊的王老汉赶驴车拉白菜进城,被个刚拿驾照的新手蹭了驴屁股。驴当场惊了,挣开缰绳冲路边瓜田踩烂了半亩8424,连王老汉的腿也压折了。开庭那天,两边拍桌子骂,驴拴在法庭院子门口,叫了一下午。
老早以前撞了人,可不是这么赔的
说实话,那时候我年轻,头都大了。后来翻旧卷宗才知道,交通事故这事儿,百十年前规矩完全不一样。
清代县城里,大多是车马行人,断官司先看身份。你一个挑夫撞了县太爷的轿子,不管谁错,先拉下去打二十板子,再赔银子。反过来,县太爷的马惊了撞死人,顶多发点丧葬费,不了了之。
到了民国,城里有了汽车,规矩更歪。那时候能开得起汽车的非富即贵,老百姓仇富,官府也和稀泥,定了个不成文的规矩叫「大车吃小车」。哪怕黄包车闯红灯撞你汽车上,最后赔账的也得是汽车车主。
那时候上海报纸天天吵,说这个规矩不公平,吵了十几年,也没改出个所以然来。

现在的规矩,是从一堆烂官司里熬出来的
你猜现在咱们用的规矩是怎么来的?就是之前无数人扯破脸打官司,一点点磨出来的。
核心其实就一句话:谁有错谁担,不管你开的是劳斯莱斯还是破二八大杠。不会因为你穷就偏帮你,也不会因为你有钱就多宰你,这个真的是进步太大了。
回头说我那个第一个案子,最后定责:新手司机超速变道,蹭了驴,占七成责任。王老汉赶驴车走机动车道,违反交规,占三成。算下来,瓜农的西瓜钱、王老汉的医药费、司机的修车钱,按比例分,谁也不亏谁。
王老汉一开始蹲在法院门口抽烟,说我走这条路走了几十年,凭啥说我错?我带他去路边看新划的非机动车道标志,他摸了摸那白实线,半天憋出一句「这新玩意儿真多」,最后也签字认了。
换在民国,那肯定是司机全赔,换在清代,那肯定是王老汉全赔,哪有这么公平的说法?

我当老法官攒的土办法,记不住也得存着

现在我做自媒体,天天有人找我问交通事故的坑,太多人犯低级错,最后吃大亏。我攒了几个土办法,都是见出来的教训,每条都管用:
第一,撞了车别慌,先掏手机拍全景。四个方向各拍一张,把双方车牌、路上标线、刹车痕迹全拍进去,别挪完车再拍。
第二,有人受伤先打120,再打122。别私自把人拉去医院,最后连现场都没了,责任都说不清。
第三,别信对方口头说「我走全险,你随便修」。一定要等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到场定完价,再送去修,自己偷偷修完大概率要不到钱。
第四,真撞了人别跑。跑了哪怕本来对方全责,你一跑全变成你的责任,还可能落个肇事逃逸,坐牢都有可能,太不值。
说实话,现在网上太多歪理,说什么「我弱我有理」,撞了车就得对方赔钱,我真见过不少人抱着这个想法讹钱,最后法院不支持,还落个败诉出诉讼费,想想都冤。
不过话说回来,开车出门,平平安安比啥都强。真出了事,别撒泼别耍赖,按规矩来,亏不了你。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