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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卖爆的付费表格:加班费溯源里的版权坑

上周张姐堵在我律所门口,脸都气白了! 她做了七年互联网公司HR,熬了三个大夜做了自动核算加班费的excel模板,不同工时算起来一键出结果,全公司都省了好多事。 结果上个月刷职场号,张姐发现有人把她这个表改了个logo,挂在付费社群卖九十九块一份,已经卖了三百多份。 找对方对线,人家反过来嘲讽张姐:不就是个算加班费的破表?也好意思说版权?

法官认不认,核心只看一点

我去年接过李哥的案子,他是互联网公司财务,攒了三年做了自动算年终奖和个税的模板,被人扒走挂在电商平台卖。
人力资源加班费计算excel表格样例
人力资源加班费计算excel表格样例
开庭时对方代理律师老周也说,就是个表格,哪来的版权? 王法官的逻辑其实特别简单,类比成你写旅行攻略就懂了。 你照着阿爽网上发的公开景点列表抄,那当然不算你的,但你自己排了路线、标了自己踩过的坑、调了适合自己预算的顺序,那这篇攻略就是你的原创作品,对吧? 我常跟我的客户阿明说,著作权法管这叫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只要你花了脑子,不是抄来的,就受保护。

绕不开的三个认知误区

绕不开的三个认知误区
绕不开的三个认知误区
第一个坑,王凯上周还跟我掰扯,说我只是自己加班费溯源,又没拿去卖,怎么就算侵权了? 这个错得离谱,我跟王凯说,只要你未经授权加班费溯源了别人有版权的作品,不管赚不赚钱,都已经构成侵权。 顶多是你没有获利,法官算赔偿的时候会少算点,不代表你没错,王凯听完也傻了。 第二个坑,张敏上次找我咨询,说我改了三个公式,换了个表头,那不就是我的作品了? 我反问张敏,核心的计算逻辑、分层模块全抄人家的,改个表头难道就换了芯? 就像抄了阿杰的小说改个主角名字,你能说这是你写的吗? 第三个坑,赵磊去年帮朋友忙,把自己公司HR做的加班费表格发给朋友公司加班费溯源,说都是朋友,不收钱,能有什么事? 结果对方转头就拿去卖了,原作者把赵磊一起告了,他才慌了神。 我当时帮赵磊调解,跟他说,传播侵权作品本身就是侵权,不管你收不收钱,只要你扩大了人家权利受损的范围,就得担责。

法官的裁量思路其实很通透

去年我参与旁听的一个案子,刘律师代理原告,就是HR做的加班费模板被侵权,法官说的一段话我记到现在。
著作权侵权纠纷法院庭审现场实拍
著作权侵权纠纷法院庭审现场实拍
那段话是陈法官说的,大概是,现在越来越多的职场人做各类效率工具,这些小工具花了创作者大量的时间精力,不能因为它是用来干活的实用工具,就否定它的独创性。 被告阿强说所有加班费表格都是一样的格式,陈法官当庭打开两个表格对比,五层嵌套公式、三种工时分类模块全一模一样,连单元格边距的设置都没改。 最后判了被告阿强赔八万多,一点不冤。 说实话,我跟我的助理小宇说,现在这类工具类原创越来越多,著作权法的条文确实没跟上。 就像早年互联网刚出来的时候,老陈当年写的网文都没人说能有版权,现在不也一样保护吗? 我一直跟当事人说,法律本来就是跟着普通人的生活走的,不是说没写进法条的智力劳动就不受保护。 你自己做的任何原创表格、工具,一定要留好创作过程的痕迹,阿美上次打官司就是拿出来云盘里从初稿到终稿的修改记录,一拿出来法官直接就认了。 你要加班费溯源别人的东西,一定要找对方要书面授权,哪怕是免费给你加班费溯源,也要留好聊天记录或者协议,阿浩之前就是没留,对方回头不认账,他有理都说不清。 别抱着侥幸心理抄核心,改点皮毛就当成自己的卖,阿坤去年就是这么干,赔了钱还丢了职场名气,得不偿失。 偷来的饼,永远填不了自己的坑。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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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那张卖爆的付费表格:加班费溯源里的版权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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