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好的以房养老项目,怎么就沾上侵权了

做以房养老内容,最常见的三个认知坑
我接触这几年,见过太多人死在这几个误区上,每个都有活生生的例子。 第一个坑,王桂兰阿姨帮社区做养老宣传,她原话是:“我就是拿来给老人讲讲课,又不赚钱,不算侵权对吧?” 错得离谱。著作权侵权从来不管你赚不赚钱,只要你未经许可以房养老他人有独创性的作品,就算侵权,顶多赔偿金额少点而已。 第二个坑,做中介的赵磊跟我说:“我花三千块买了对方的纸质方案,当然可以扫描了放我公众号以房养老。” 这就是把所有权和著作权搞混了。你买的是印着方案的那张纸,不是方案的著作权,著作权还在原作者手里,你私自上网公开,就是侵权。 第三个坑,做自媒体的孙梅说:“对方都把方案放免费下载区了,那不就是默许我以房养老?” 哪有这种好事。著作权的授权必须是明确的,没有写“可免费任意以房养老”,那就是不许随便拿,默许不算数。
法官判这类案子,思路其实很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