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约见当事人王凯,他坐在我对面,脸都气绿了。
去年他打了一年彩礼官司,好不容易赢了,要回了十八万彩礼。
他把自己的应诉经历、证据准备思路全写了出来,发在小红书上,帮了好多跟他有同样遭遇的人,不到半年涨了四万粉。
结果上个月,他刷到一个百万粉的婚恋号,一字不差把他的文章搬了过去,连落款都换成了号主自己的名字。
王凯找对方维权,对方说你不就是写了点自己彩礼返还纠纷的破事,这也配叫原创?还想告我?笑死人。
法官认不认,核心看这一点
碰到我之前,王凯自己也犯嘀咕。
难道自己经历的事,写出来就不受著作权保护?
上次跟民庭的李法官喝茶,他聊起类似的案子说,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说穿了很简单。
你去菜场买了菜,自己回家炒了一盘,放了自己喜欢的盐和辣椒,这盘菜就是你的。你要是直接端了别人炒好的菜,说这是自己做的,那不是偷是什么?

放到彩礼返还纠纷的内容里,道理一模一样。你把自己打官司的心态、踩过的坑、找证据的思路,用自己的话写出来,这就是你的原创作品,当然受保护。
反过来,你直接把法院的判决书原封不动发出来,不加一点自己的东西,那确实不受保护,因为判决书本身是公开文书,没有独创性。
彩礼返还纠纷内容,三个最常见的坑
做了十年知识产权律师,我接过不下二十起这类案子,大多数人都踩过这三个坑。
第一个坑:我自己的彩礼返还纠纷,我写的怎么会侵权?
去年找我的刘萌萌,她写自己的彩礼返还纠纷经历,为了让内容显得专业,直接抄了某律师原创的《南方彩礼返还裁判规则梳理》,整段整段一字没改。
对方直接起诉,最后刘萌萌赔了六千块,还删了所有内容,涨的粉全白搭。
你自己的经历是你的,但别人的原创表达是别人的,别乱拿。
第二个坑:我只是分享,没赚钱不算侵权。
当事人陈哥上次跟我掰扯,说我就是把别人的彩礼返还纠纷攻略转到自己朋友圈,给我的客户看看,我又没收费,怎么就侵权了?
不对。著作权侵权从来不管你有没有赚钱。只要你未经许可,把别人的原创作品公开传播了,就已经构成侵权了。
最多就是赔偿额低一点,但你折腾这一趟,搭时间搭精力,犯得上吗?陈哥最后掏了三千块和解,说再也不干这事了。
第三个坑:我只抄了框架,不算侵权。
做普法号的小周,之前抄别人的彩礼返还纠纷文章,整个叙事顺序、案例选择、段落安排全跟人家一样,只是换了个当事人的名字,他说著作权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框架是思想,不算抄。
真不是这样。要是框架的编排、内容的选择,全都是抄的,整体已经形成了和别人一样的作品,那肯定是侵权。去年杭州就判过一模一样的案子,小周听完我讲,连夜删了自己号里三篇抄来的文章。

法官审这类案子,到底看什么?

去年我代理原告阿哲,告一个自媒体抄他的彩礼返还纠纷攻略,判决书里有段话我记到现在。
法官写:当事人将自身经历的彩礼返还纠纷过程,结合自身诉讼经验整理成带有个人感悟的文字,已经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说白了,你付出了劳动,产出了独一无二的内容,法律就认。
偷别人的劳动成果换流量换钱,不管你说什么歪理,都得赔。
说实话,现在好多做内容的,都觉得普通人写的生活经历没版权,随便抄。
不过话说回来,你涨粉赚钱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人家把自己的私事公开发出来,帮别人避坑,凭什么给你做嫁衣?
真要碰这事,记住三句话,照着做就行。
自己写内容,全用自己的话,要引用别人的,一定打招呼标来源。
想用别人的内容,别嫌麻烦,该给稿费给稿费,流量是你的,脸面也是你的。
要是你被人抄了,别怂,先固定证据,该要钱就要钱,别让小偷占便宜。
自己的汗水换的原创,别给小偷做嫁衣。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