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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委托人办取保候审之后,居然吃上了侵权官司

上周刚开完庭,阿凯拉我去巷口吃烤串,脸苦得像吞了三斤黄连。

阿凯做了三年刑事普法公众号,小十万粉,全靠干货攒起来的。

半年前他抽了所有周末,整理了十八个一二线城市的取保候审申请材料清单&模板,放自己的知识星球给粉丝用,引流效果不错。

结果上个月,他收了法院传票,被同行告了,索赔八万。

说侵权,到底侵的是什么?

对方说,阿凯整理这份材料的分类逻辑、框架,甚至哪个区要多交一张证明,全都是抄自己的。

很多人看不懂这里的争议,不就是几张纸吗?

著作权侵权独创性判断实务图
著作权侵权独创性判断实务图

说实话,这事说穿了很好懂。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表达”,你可以这么理解:你自己逛了半个菜市场,挑菜调配料,按自己的法子炒出一盘宫保鸡丁,这盘菜就是你的,别人整盘端走说是自己做的,那就是偷。

但你要是说“宫保鸡丁要放花生”这个规矩,你不能霸着不让别人做,对吧?

放到这件事里,法律本身是公开的,取保候审本身是法定程序,没人能垄断“怎么申请取保候审”这个知识点。

但阿凯花了一个月,把分散在各个法条、各个区公安局官网的要求,筛出来整理成普通人能直接套用的步骤,这个筛选、排序、编排的结果,就是有独创性的,受保护。

三个我见太多的认知误区

三个我见太多的认知误区
三个我见太多的认知误区

大刘上个月刚找我咨询,一口一个“我就是整理干货,哪里侵权了”。

他的说法是:“所有要求都是公开的,我取保候审出来怎么就成抄了?”

错了啊兄弟。公开的法律条文是公知信息,可你照着别人分好的类、排好的顺序,原封不动搬过来,连人家特意标注的“别写错担保人身份地址”这种细节都一模一样,这不是抄是什么?

第二个误区我听阿美说过好多次。

阿美做百万粉的普法账号,她说:“我就是取保候审一段内容当素材,怎么就侵权了?”

说实话,真引用没问题,你写文章分析案例提一句,那叫合理取保候审,你把一整份十页的取保候审模板全放自己付费专栏,那叫拿别人的劳动成果换钱,不是合理取保候审。

第三个误区是老周的,老周抄完别人的东西,还振振有词:“我都改了十个字了,还换了两条的顺序,怎么不算原创?”

法官才不认这套。实质性相似看的是核心的表达,你把人家整理的“取保候审材料三步法”整个框架全抄走,就换了个顺序改了几个语气词,本质还是偷,没跑。

法官判案,到底看重什么?

去年我代理原告告侵权,法官那段判决写得特别戳人,我现在都记得。

大致意思是:现在普通人遇着事,找个靠谱的取保候审指南多难?谁都不想对着干巴巴的法条自己抠,做内容的人花时间花精力整理出来干货,让普通人少走弯路,这个劳动成果,法律没理由不保护。

普法内容著作权侵权判决书实拍
普法内容著作权侵权判决书实拍

这话太实在了。现在做自媒体,谁都想蹭流量出干货,可干货哪那么好出?

你要整理符合各地要求的取保候审材料,就得一个个查各区的规定,问不同的同行,核对细节,这都是真金白银的时间堆出来的。

你三分钟存一下转存给自己粉丝收钱,这不就是抢别人的饭碗吗?

法官现在对这种侵权,心证其实偏得很,只要你能拿出你创作的底稿,能证明对方接触过你的内容,比对下来核心内容差不多,侵权基本就定了。

说点能直接照着做的。

第一,你自己整理任何干货,包括取保候审这类普法内容,发布之前一定留好创作底稿,哪天写的哪天改的,源文件存好,别被人抄了反而拿不出证据告人家。

第二,你要是想取保候审别人的原创干货,提前打个招呼,该署名署名,该给钱给钱,别抱着“大家都是做普法的,你怎么这么小气”的道德绑架,谁的时间不是时间?

第三,别以为只有抄文字算侵权,你做口播视频,把别人整理的取保候审申请步骤原封不动背一遍,框架逻辑全抄,一样算侵权,现在判这种案子判得不少。

靠偷来的干货涨的粉,早晚都得吐出来。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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