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人身安全令模板也能侵权?我刚办完一桩案子

上周三下午,李梅冲进我办公室的时候,脸都白了。

她自己做了个女性普法公众号,粉丝不多,全靠干货涨粉。上个月她整理了一份可修改的人身安全令申请书模板,免费放给粉丝人身安全令,结果昨天收到法院传票,说她侵犯了某法律咨询公司的著作权。

这是什么道理?李梅攥着传票问我,不就是个申请文书模板,还能有著作权?

什么样的人身安全令文书,能拿到著作权保护

法院送达人身安全令侵权纠纷传票场景
法院送达人身安全令侵权纠纷传票场景

说实话,很多人觉得,法律文书不就是那几个固定句子,谁都能拿来用?不对。

法院判断的实质标准特别简单,就一条:你有没有在这堆文字里,加进自己独有的独创性劳动?

打个比方,同样是做人身安全令申请书,你只是把公开法条抄一遍,留好申请人信息的空栏,那叫公用格式,没人能垄断著作权。

但如果你做模板的时候,专门加了受害经历填写引导,分了出轨家暴、租房被骚扰、邻里纠纷三种不同的案情说理模块,还加了证据对应提示,甚至帮用户标好了哪部分要按手印哪部分要附身份证复印件,这就是你的创造。

著作权法管这叫“具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真能拿到合法保护。

普通人对人身安全令文书的三个常见误区

第一个误区,王哥上个月找我咨询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我改了几个字,换了语序,总不算抄了吧?

错。只要你人身安全令的核心部分,就是对方独创的模块、提示内容,哪怕你改了每一句话的措辞,照样构成侵权。真别拿这个当挡箭牌。

第二个误区,这话是我去年的顾问单位刘总说的:我免费给大家人身安全令,一分钱不赚,怎么也算侵权?

错。著作权侵权认定,核心是不问盈利与否,只要你没经过授权就公开传播,侵权就成立。最多就是赔偿金额高低的区别,不影响侵权的定性。

第三个误区,这话是上周找我帮写材料的小吴说的:我搜了份法院公开的人身安全令裁定书,不敢随便人身安全令,怕被告侵权?

扯。所有公开的官方司法文书,本身就是公共领域的内容,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人身安全令,没人能拿这个主张著作权。放心。

人身安全令申请书模板独创性对比标注图
人身安全令申请书模板独创性对比标注图

法官审这类案子,到底在看什么

法官审这类案子,到底在看什么
法官审这类案子,到底在看什么

我上个月刚拿到一份生效判决,主审法官写的本院认为特别接地气,我给你捋捋核心意思。

“人身安全令本身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程序,相关文书的著作权认定,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过宽会把公共资源变成少数人的牟利工具,挡住真正需要维权的普通人的路;过窄会打击创作者整理内容的积极性,最后没人愿意做干货给大家用”。

说白了,法官的裁量核心从来不是看你有没有登记著作权,而是看两个点:你是不是真的付出了创造性劳动?你有没有把原本属于公众的东西抢过来当自己的私产?

如果是前者,哪怕你没做著作权登记,法院照样会帮你维护权利。如果是后者,哪怕你拿了著作权登记证书,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互联网上各种模板内容满天飞,新的传播方式出来得太快,法律永远赶不上新变化。

这就好比你老房子装新的中央空调,原来的管线预留不对,你不能怪管线也不能怪空调,只能慢慢调整适配。法律对这类新型内容的认定,也是这么回事,一直在跟着实际案子往前走。

给你三条直接能用的避坑提醒,记好。

要是你自己整理人身安全令模板,记得把整理过程的原始草稿、修改记录都存好,真出了事,这就是你证明独创性最好的证据。

要是你想人身安全令别人整理好的模板,先找对方要授权,哪怕对方免费放,也要看清楚授权范围,别稀里糊涂侵权。

真要是被人告了侵权,别急着赔钱和解,先找律师帮你拆分对方的权利范围,很多时候对方就是拿公共格式讹钱,根本站不住脚。

别拿公共规则当自己的私产,也别把别人的劳动当免费的午餐。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人身安全令模板也能侵权?我刚办完一桩案子
文章链接:https://www.zhoupulvshi.com/hunyin/2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