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个小店加盟,跟对方品牌的法定代表人签了补充协议,说好免半年加盟费,结果转头对方公司说这是他私自答应的,越权了,不算数,要收你店,你怎么办?
前两年我碰到一个咨询,就是这么回事,开便利店的张哥差点亏掉首付,就因为搞不懂这里面的规则。这事说白了,核心就是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效力的问题,别以为这是只有大公司才会碰到的事,普通人做生意、签合同,随时可能踩坑。
什么是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效力?白话掰明白
法定代表人,就是你营业执照上明明白白写着的那个人,法律默认他能代表公司对外签字做事,出了事儿公司担着。
但每家公司内部,都会给法定代表人划权限红线。比如对外签合同超过一百万必须股东会同意,不能随便免加盟费,不能随便给外人做担保,这些都是常见的内部规定。那他不管这套,超出权限就跟外面的人签了合同,那这个行为到底算不算数?公司要不要认账?这就是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效力要解决的事。

我国法律现在的规则很简单,核心就是保护善意不知情的普通人。说白了就是,你一个外面签合同的,哪能知道人家公司内部定了什么规矩?总不能签个十万块的加盟合同,还得专门跑工商局调人家章程翻一遍吧?所以只要你不知道他越权,那这个合同就有效,公司必须认。只有一种情况例外:你明知道他越权了,还跟他签合同,那法律不护着你。
两个常见误区,大半人都错了
第一个误区:只要法定代表人签了字盖了章,就一定算数。
这话不对。举个例子,你明知道对方公司章程写着,法定代表人只能对外借三十万,超过五十万必须全体股东签字同意,你图人家给的三分高息,故意借给他两百万,回头公司不认账,你告到法院也没用。因为你不是善意的,你早就知道他越权了,你自己踩坑怪不得别人。
第二个误区:只要越权了,所有行为都不算,公司肯定不用认。
这也错得离谱。内部规矩是关起门来自己定的,不能拿内部规矩坑外面不知情的人对吧?就像开头说的张哥那个事,品牌方内部规定法定代表人不能随便免加盟费,那是你公司内部的事,张哥哪知道?所以只要合同盖了章,法定代表人签了字,张哥不知情,那这个承诺就有效,品牌方必须认。

不过话说回来,举证这事也不用你慌,法律默认你是不知情的,要证明你知情,得对方公司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轮不到你自证清白。
碰到这类纠纷,按这三步走不吃亏

第一步,先把所有证据整理好。不管你是哪一方,把合同、聊天记录、工商信息、能拿到的公司章程全部整理好,把来龙去脉理清楚,别到时候要找东西东翻西找,耽误事。
第二步,优先协商解决。打官司耗时间又费钱,能谈得拢就谈。你占理就把规则摆出来,对方明知道赖不掉,多数也不愿意走到诉讼那一步。
第三步,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如果对方硬要赖账,那就找专业律师帮你梳理材料,按照合同约定去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由裁判机关给出结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