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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表情包二创还能被告?我早年办过这么个案子

前几年我还在基层法院坐班的时候,接了个小案子。一个刚毕业的小伙子,蹲在立案庭走廊的长椅上哭,手里攥着起诉状。他把部门领导开会时拍桌子瞪眼睛的偷拍截图,配了行字“这班谁爱上谁上”,发了公司微信群,不知道被谁转出去做成了二创表情包,刷遍了本地打工人圈子。领导气的直接起诉,要他赔五万名誉损失费。小伙子说,我就是发个图吐槽,怎么就犯法了?

早年间“表情包”的旧官司

其实这种“拿人相貌改了逗乐”的事儿,早一百多年就有。那时候没有微信,报纸上的讽刺漫画,就是民国版的表情包。 我之前翻旧案卷看过一桩,三十年代上海有个小报,给当时一个贪名的议员画了个肖像,把脑袋画成铜钱,配文“只认孔方兄”,人家给告了。那时候法院怎么判的?说画家只是讽刺,没瞎编人家受贿的假事儿,不算侵犯名誉,驳回了。 换做更早呢?古代你敢给当官的画这种歪像?那是找死,欺官辱上的帽子扣下来,打板子都是轻的。直到清末开了新衙门,才开始有类似今天的规矩,说话写字画东西,分对错,只看你有没有害人家的名声,拿没拿人家的东西赚钱。
民国报纸讽刺军阀肖像漫画
民国报纸讽刺军阀肖像漫画

现在表情包二创的红线在哪

说实话,现在法律其实比民国那时候宽松多了,但红线划的也清楚。核心就两件事,一个是肖像权,一个是名誉权。 什么意思?你拿陌生人、身边熟人的脸,没经过人家同意就改,这首先就碰了肖像权的边。要是你改完还配脏字,捏造假话骂人家,那又碰了名誉权。 很多人有误区,说我不赚钱就没事。不对啊,我之前那个案子,小伙子一分钱没赚,不还是被起诉了?只不过他那个情况,就是小范围吐槽,没故意抹黑造谣,也没到处传着赚钱,最后调解道个歉删了图就完了,没赔钱。 那什么样的没事?比如大家常用的熊猫头、葛优瘫、doge这些,要么是公共场合拍的公开表情,要么原作者默许大家玩,非商用的普通二创,没人会找你麻烦。 公众人物呢?公众人物本来就得接受更多的批评和玩梗,只要你不是故意造谣人身攻击,单纯玩个表情,法律一般不会帮人家找你麻烦。
网民自制熊猫头表情包二创作品
网民自制熊猫头表情包二创作品

老法官给玩二创的几个土提醒

老法官给玩二创的几个土提醒
老法官给玩二创的几个土提醒
我干了十几年民事,见多了这种小事闹大的,给你们提几个醒,都是能直接用的: 1. 别拿身边同事朋友的私人正脸照瞎改二创,更别发到公开平台。人家真较真起诉,你十有八九要认错赔钱。 2. 拿公众人物做二创,别碰故意人身攻击和捏造谣言。纯玩梗吐槽,没人能拿你怎么样。 3. 要是你打算靠二创表情包赚钱,不管是卖表情还是带货用,一定要找原作者拿授权。别抱着“火了再说,没人找”的侥幸。 4. 要是原主找你要求删除二创作品,别杠赶紧删。拖着不删扩大影响,最后多赔的钱都是自找的。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大家上网都爱用表情包,二创本身就是个玩梗的乐子。法律也不是不让你玩。就是别拿别人的隐私和名誉不当回事,玩出圈之前,先摸摸红线在哪,别最后乐极生悲,吃了官司才后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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