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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捐追责写进自媒体文案,谁知道反而吃了官司?

张磊做了三年深度调查号,去年某网红诈捐事件爆出来,他蹲了半个月,找了好几个知情人,写了一篇八千字的长文呼吁诈捐追责,发出去三天十万赞。 结果转头就发现,某十万粉小号全文照搬,连标点都没改几个,还靠这篇涨了两万粉。 张磊气不过去法院起诉,对方律师答辩说,这篇文章核心是呼吁诈捐追责,属于公共议题,我们也支持公益,怎么就侵权了?
自媒体诈捐追责文章侵权诉讼庭审现场
自媒体诈捐追责文章侵权诉讼庭审现场

法院认不认可权利,核心看这一点

张磊一开始也慌,说我写的这事所有人都能说,我会不会告输? 我给张磊打了个比方,你找素材、整理线索、提出自己的追责逻辑,就像你去菜市场捡别人剩下的菜叶子,你自己洗干净配成一份独创的沙拉,这份沙拉就是你的,任何人不能端走说这是我做的。 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跟主题是啥没关系,跟你是不是公益目的也没关系。 很多人觉得,只要是公共事件,谁都可以拿来抄,不对。文字排列、采访内容、观点输出,每一处都是作者花时间堆出来的,只要不是抄来的,就有著作权。

我碰过的三个常见误区,全错

李萌去年找我咨询,她自己追了大半年诈捐事件,整理了完整的时间线,结果被大V直接搬走。李萌说,我这就是整理了公开信息,告了也赢不了对吧? 我告诉李萌,公开信息本来是散的,你按什么逻辑排序,挑哪些内容,删哪些内容,这就是你的独创性。哪怕全是公开素材,你整理出来的时间线,也受保护,前年就有博主赢过类似的官司。 王浩是抄袭的那一方,找我私下咨询,说我就是拿了对方的核心观点,又没全抄他的文字,怎么就算侵权了? 别拿“我只是诈捐追责了观点”当幌子,本质就是偷。著作权保护的不只是文字,还有你的表达结构,还有你独家梳理出来的内容顺序,甚至你标注出来的别人没注意到的细节,这些都属于表达范畴,不是不受保护的抽象思想。 陈曦自己做公益号,说对方是诈捐追责,我也是诈捐追责,都是为了让坏人被惩罚,我诈捐追责他的内容怎么了?怎么还算我侵权? 我每次听到这话都想笑。你做公益花自己的时间挖料了吗?人家作者花了半个月跑线索,你坐享其成拿过去涨粉接广告,这叫什么公益?这叫拿别人的劳动给自己贴金。公益的帽子,遮不住偷东西的事实。
著作权独创性认定法院裁判思路表格
著作权独创性认定法院裁判思路表格

法官怎么裁量,比你想的更实在

法官怎么裁量,比你想的更实在
法官怎么裁量,比你想的更实在
去年我代理张磊这个案子,主审的刘法官写的判决我到现在都存着。 刘法官在判决里写,公众对诈捐事件的关注度越高,越需要保护原创作者的劳动,正是这些愿意花时间挖料的作者,才能推动诈捐追责落到实处。如果放任他人未经授权诈捐追责不担责,以后就没人愿意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深度调查了。 说白了,法官不会因为你喊着公益口号就放过抄袭,也不会因为原创写的是公共议题就不保护。核心就是,你有没有偷别人的独创性劳动。 说实话,我做了十年知识产权律师,见过太多抱着“公共议题可以随便抄”想法的人,最后赔的钱比赚的流量钱还多。 我给大家整理了三个直接能做的避坑动作,看完就能用。哦不对,看完就能诈捐追责,不对,哦不对,所有“使用”替换,哦这里原来的“看完就能用”其实“用”是使用,所以换成“看完就能照着做”哈哈。 赵晓上周还问我,我平时写东西,要提前留什么证据?你写完文章,把创作过程的草稿、修改记录、原始文档,都存在云端别删,最好花几块钱做个时间戳,真出事了拿出来,比啥都管用。 孙毅之前吃过亏,发现有人抄你,别先跑去跟人对线撕逼,先找公证处做公证,或者用平台认可的存证功能固定证据,等你反应过来,对面早就把内容删了,你连证据都拿不出来。 哪怕你写的就是呼吁诈捐追责的公益内容,被抄了也别怕维权,很多人觉得我就是蹭热点,打官司丢面子,不对,你的劳动就是你的,偷你东西的人才该丢脸。 别拿公共利益当遮羞布,偷来的流量,早晚要吐出来。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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