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代理权滥用法律后果——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代理权滥用的法律界定

它归属于民法调整,核心规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保护的法益,主要是被代理人的财产权益,以及代理制度本身的信赖基础。说白了,代理权本来就是基于被代理人的信任给出去的,权利义务本来就不对等——代理人握有决定权,被代理人反而要承担行为后果,这个不对等,就是法律为什么要严格约束代理权滥用的原因。说实话,很多人对授权这件事太随意了,给出去的时候连范围都不画,出了事才慌,晚了。

民法典代理权滥用条文标注图
民法典代理权滥用条文标注图

合法代理与代理权滥用的边界

我拿两个去年刚判的真实案子对比,你一眼就能看懂。第一个案子,房东委托中介出租房屋,授权范围写的是“带看、磋商租金,最终合同需经房东签字确认生效”,中介全程按要求来,谈好条件就把租户信息发给房东,房东签完字才收租,这是合法代理。

第二个案子,同样是房东委托中介,授权范围写的一样,中介呢,私下跟租户说,房东急着用钱,你把一年房租打给我,我给你便宜两百一个月,然后收了钱直接挪去炒币亏光了,房东收不到钱赶租户,租户不肯,起诉到法院。

太坑了。

这两类情景的唯一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并违反信赖义务。第一个案子里,中介全程没有违反授权,也没损害房东利益,当然不用担责。第二个案子里,中介明明要等房东确认,私自收租挪作他用,直接违反了信赖义务,也损害了房东的财产利益,法院最后判决中介全额退还房东租金损失,刚好十万。要是租户明知中介越权还同意,那租户也要连带,这个案子里租户不知情,所以不用担。

2022—2024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的代理权滥用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有效案件中,86.7%的滥权代理人被判决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其中恶意串通型的代理权滥用案件,全部判决代理人与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超过六成的案件发生在商事代理领域,很多都是加盟授权、销售代理里出的问题。

2022-2024代理权滥用案件裁判结果占比饼图
2022-2024代理权滥用案件裁判结果占比饼图

代理权滥用的风险防控动作

代理权滥用的风险防控动作
代理权滥用的风险防控动作

签授权给别人之前,掏出笔把授权范围、有效期一条一条写清楚,给相对人之前,拍一张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存在你的手机相册里,同时复印一份留底。

代理事项履行过程中,只要是超过一万元金额的收支,或者涉及变更核心权利义务的决定,要求代理人提前三天用书面文字把情况发给你,你看完之后给书面回复,所有沟通记录都不要删,一直存到代理事项结束后满三年。

要是你发现代理人已经做出了越权或者损害你利益的行为,三天之内写好书面异议函,用EMS特快专递寄给相对人和代理人,寄的时候在快递单上写清楚“XXX代理权滥用异议函”,留好快递底单和异议函的副本,不要只发微信,一定要留纸质凭证。

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所有超出授权一点的行为都是滥用,比如代理你去取个快递,帮你垫了五块钱运费,这种小事,肯定不算,对吧?法律也不会吹毛求疵。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代理权滥用法律后果——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文章链接:https://www.zhoupulvshi.com/hunyin/1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