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31 07:49:15 分类:法律科普
紧急避险的法律精准画像
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违法阻却事由,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该条第一款明确写着: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它保护的是正在面临紧迫危险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本质是法益冲突时的利益衡量——保护更大的法益,牺牲更小的法益,不存在权利义务的天然不对称,核心是为了给迫不得已的避险行为开脱罪责,避免让普通人因为危机下的自保反而获刑。
说实话,很多人对这个制度的理解全靠脑补。
中国刑法紧急避险构成要件示意图
司法认定中的核心区分标准
我接触过两个情节相似的案子,判决结果天差地别。第一个,当事人深夜走小巷,被三个手持棍棒的人尾随追赶,他撞开路边一户没锁的院门躲进去,不小心碰碎了院门口摆放的古董花瓶,主人后来报案追究他故意毁坏财物,法院最终认定构成紧急避险,不用负刑事责任。第二个,当事人和邻居因为宅基地起了冲突,对方放话说要拆他家围墙,他当晚就把对方堆在宅基地上的建材全部扔到了河里,说自己是提前避险,法院认定他故意毁坏财物,判处了刑罚。
这两个案子的唯一关键区分变量,就是危险是否正在发生且具有现实紧迫性。第一个案子里,持械尾随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不躲就会造成实打实的人身伤害,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第二个案子里,对方只是放了狠话,危险并没有实际发生,当事人完全可以找村委会或者报警处理,根本不到迫不得已非要砸人东西的地步。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搞不懂,为什么提前预判危险不行?法律要保护双方的利益啊,你不能凭一句狠话就认定人家要伤害你,转头就毁了人家的财产,那整个社会秩序不就乱套了?对吧。
2020-2023涉紧急避险案件裁判结果统计图
2020—2023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涉违法阻却事由统计报告显示,所有以紧急避险作为抗辩理由的刑事案件中,只有11.7%的抗辩得到了法院支持,而接近70%不被支持的案件,都是因为不符合紧迫性要件。这个比例真的挺出乎我意料的,原来这么多人踩坑。
普通人面临危险时的风控要点
普通人面临危险时的风控要点
真遇到事了,该怎么做才能不踩法律的坑?我整理了三个可落地的动作。
事前,也就是你刚意识到危险要发生准备采取避险动作时,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开启录屏或者录音,完整记录现场危险情况,视频文件同时保存在手机本地和你的个人云盘,不要只存在聊天记录里。
事中,避险行为完成脱离危险后,24小时内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提交你录制的音视频拷贝,让民警给你开一个材料接收的回执,收好回执原件。
事后,如果你因为避险行为被追究责任,把所有的证据包括音视频、回执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给办案机关的时候要求接收人员出具签字的证据清单,留存好清单复印件。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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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文章链接:https://www.zhoupulvshi.com/hunyin/1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