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到底怎么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说实话,很多人一上来就问我,法律规定赡养费一个月最少给多少钱?能不能按工资比例算?
其实真没有全国统一的固定数。法律上说的赡养费计算标准,翻译成人话就是:三个核心因素凑一块儿定数,缺一个都不行。
第一是老人的实际合理需求。不是说老人想要多少就给多少,但也不能只给够吃馒头的钱,日常看病、日常护理、必要的社交开销,都属于合理需求。
第二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同样的需求,在上海和在西北小县城,数额肯定不一样,这个很好理解对吧。
第三是子女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能要求一个月收入三千的子女,拿出两千给老人,最后自己一家饿肚子,法律也不会这么要求,得兼顾双方的实际情况。

实践中,如果子女有稳定的固定收入,法院一般会参照月总收入的20%-30%做一个基数,再结合上面三个因素调整,不是硬卡这个比例。比如老人得重病需要大额医疗费,就算超过这个比例,法院也会支持。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到现在都搞错
我整理了这么多年咨询,发现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会在这两个地方踩坑。
第一个误区:老人有退休金,子女就不用给赡养费了。
真不是这样。退休金是老人年轻时交社保,退休后该享的社保待遇,跟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是两码事,互不抵消。我前年碰到一个案子,老人一个月退休金八千,看起来不少,但是得了尿毒症,每个月透析加吃药就要一万多,退休金根本cover不住,子女几个都推说老人有退休金,不肯出钱,最后法院判几个子女平摊剩下的医药费。反过来,哪怕老人一分钱退休金没有,子女真的没能力,也不会硬逼,但是不能拿老人有退休金当借口一分不出。
第二个误区:赡养费一旦说好,就永远不能改了。
也不对。当初约定的赡养费数额,是按照约定当时的情况定的。过个三五年,物价涨了,老人身体差了多出了好多看病钱,或者子女收入涨了,当然可以要求调整。不然三十年前约定一个月给五十,现在五十块连一斤好点的牛肉都买不到,这不活活难为人吗?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想涨就涨,得有合理的依据。比如你只是想换个最新款的手机,就让子女加赡养费,那肯定得不到支持,调整得是因为必要的需求增加了才行。
需要调整赡养费,你可以按这三步来

真碰到需要算或者调整赡养费的事,别慌,按步骤来,成本不高,也能解决问题。
第一步,先找人民调解组织协调。
现在每个街道、居委会都有免费的人民调解员,很多都是懂点法律又会做思想工作的老街坊,帮着两边坐下来把道理说开,不用花钱,也不会闹得太僵,毕竟是一家人,能谈成肯定比打官司好。
第二步,提前整理好相关证据。
不管是谈还是下一步要走法律程序,都要拿得出依据,别空口说白话。比如物价上涨的相关数据,你新增的医疗费、护理费票据,子女收入变化的相关线索,都整理好,放在一块儿,说事儿的时候有理有据。
第三步,调解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要是实在谈不拢,那就去法院起诉,赡养费官司的诉讼费很低,要是经济困难,还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找免费的法律援助,不用太担心承担不起成本。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