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接了个咨询。小伙子交了十万定金定商圈里的旺铺,房东说回去等签正式合同,结果半个月后,房东说他把铺子租给开连锁奶茶店的了,愿意原数退十万定金。小伙子急得跳脚:我为了开面馆,已经定了厨房设备交了两万定金,违约定金要不回来,还推了另一个位置不错的铺子,这损失找谁算?
这不是个例。太多人遇到过类似的事:谈好的买卖说黄就黄,你为了这事搭进去的钱,想讨回来,却不知道能要多少。这里面的核心,就是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
先掰扯明白: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到底指啥
说实话,不用记那些绕口的法言法语。说白了,就是两个人坐下来谈签合同,你相信对方会好好谈、会跟你签合同,所以花了一堆钱、做了一堆准备,结果对方不地道,要么故意坑你,要么不小心搞砸了,最后合同签不成,或者签了也无效,你的这些损失,就得由对方赔,能赔多少的边界,就是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

法律上把这个赔偿范围,定在信赖利益损失这块。啥意思?就是你因为信赖对方会签合同,产生的所有合理损失。具体包括啥?
比如你为了谈这个合同花的交通费、打印材料的钱、找中介交的佣金,这是直接花出去的,肯定算。再比如你为了履行合同提前定了货,结果合同黄了你得给卖家付违约金,这也算。还有你交了定金给对方,对方占用你这笔钱的利息,也能要。
那边界在哪?不是啥损失都能往里算。首先损失得是合理的,你为了谈一个十万块的生意,飞了一趟国外考察,花了十几万机票酒店,这就不合理,法院不会全认。其次,损失得确实是因为对方缔约过失导致的,你自己本来就没打算签,故意瞎花钱,那不算。最后,如果你自己也有过错,比如明明看出对方不对劲了还接着花钱,那你自己也得担一部分,不能全让对方赔。
两个常见误区,好多人都栽过跟头
第一个误区:只有没签合同才能主张缔约过失赔偿。
真不对。很多人觉得缔约过失就是给没签合同的情况准备的,签了合同就只能按合同来。不对,要是你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故意隐瞒了重要信息,比如卖房子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最后你起诉撤销了合同,或者合同被认定无效了,你照样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赔偿,要求对方赔你花的中介费、税费这些损失。
第二个误区:我未来能赚的钱,对方也得赔给我。
说实话,绝大多数情况,这个主张法院不会支持。就像开头那个小伙子,说我这个面馆一年能赚二十万,房东得赔我,这就超出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赔的是你为了签合同已经花出去的钱,帮你回到没谈合同之前的状态,而不是补你如果合同履行了你能赚到的钱——后者叫履行利益,那是违约责任赔的,不是一回事。

不过话说回来,极少数情况也有例外,比如你本来有另一个确定的签约机会,因为信了对方推掉了,现在这个机会没了,这种合理的机会损失,法院也可能会判赔,但要求证据特别充分,不是你随便说一句我推了个别的生意就能认的。
真遇到事,按这三步走就错不了

第一步,先把所有证据整理好存好。不管是和对方谈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还是你为了准备合同花出去每一分钱的收据、合同,都别删别丢,全部整理出来。尤其是证明对方存在缔约过失的证据,比如对方答应和你签合同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反悔的录音,这些是核心。
第二步,先和对方协商解决。拿着你的证据和损失清单,一条条和对方说清楚,大部分人不愿意闹到法院,愿意各退一步解决,这个方法成本最低,耗时也最少。
第三步,协商不成走正规渠道解决。你可以找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收费,调解员也会帮你们沟通。要是调解不成,那就去法院起诉,标的额不大的话可以走小额诉讼程序,诉讼费低,审得也快,不用找律师也能走完全流程。
很多人觉得法律离普通人太远,遇到这种事就觉得自认倒霉算了,其实只要你的损失合理,有证据,法律是支持你讨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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