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去社区做普法,刚坐下就被张大爷拉住了。他攥着皱巴巴的协议纸,手都在抖。
张大爷今年七十八,老伴走得早,独子十多年前遇了意外,留下他一个人守着一套老破小。前几年摔了腿,行动不方便,就找了远房侄子商量,签了遗赠扶养协议:侄子负责给他养老送终,百年之后房子和存款都归侄子。
结果呢?签完协议拿了张大爷给的零花备用金,头半年还每周来两趟,后来干脆一个月露一次面。张大爷发烧晕在家里,还是邻居撞开门送的医院,侄子连电话都是第二天才接。
张大爷气的吃不下饭,就想把这份协议作废,又听人说签了字就不能改,只能认栽。说实话,这是我碰到最多的问题——好多老人签了遗赠扶养,出了问题不知道能不能解除,白白受委屈。
为啥你得搞懂遗赠扶养协议解除条件
别觉得这是只有有钱人或者孤寡老人才需要操心的事。现在不少家庭,子女常年在外照顾不到,或者子女不孝不愿意养老人,都会找愿意养老的亲戚、朋友甚至邻居签这份协议。说白了,这是老人用身后财产换生前养老的协议,双方都可以反悔,前提是符合解除的条件。
你糊里糊涂不知道规则,要么是扶养人没干活还能拿财产,要么是老人想解除解不了,落得老无所依。

解除条件的法律边界和常见误区
我不说拗口的法条,给你翻成大白话。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一共分两类情况。
第一类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不管你签了多久,不管扶养人养了几年,只要俩人都同意好聚好散,那就可以解除。没有谁规定签了就必须绑一辈子。
第二类是一方要求法定解除。说白了就是对方做错了事,我单方面要求解除,这时候就要符合两个方向的条件:如果是扶养人这边,不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比如该照顾不照顾,虐待遗弃老人,那老人肯定有权要求解除。要是扶养人养了一半,老人反悔了,把财产又留给别人了,那扶养人也可以要求解除,还能要回这些年已经花的扶养费用。
这里给你掰扯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都栽在这里。
第一个误区: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就绝对不能解除,必须认到底。
真的不是。法律从来没说签了就不能改,不管是双方都同意,还是一方没做到义务,都能解除。哪有签一次协议就得绑一辈子的道理?对吧。
第二个误区:只要老人去世,协议就肯定生效,扶养人不管有没有尽义务都能拿财产。
这错的离谱。哪怕老人已经走了,要是其他继承人能拿出证据证明扶养人根本没尽义务,照样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协议,不给遗赠财产。

碰到解除需求,三步处理就稳了

真碰到要解除协议的事,别慌,按这几步来,成本不高,也能把事说清楚。
第一步,先找第三方调解。优先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双方叫到一起坐下来谈,能协商解除是最好的。谈成了一定要签书面的解除协议,双方签字留好底,别光口头说。
第二步,提前留好证据。不管你是哪一方,凡是能证明对方有没有履行义务的材料,都留好。比如扶养费的转账记录,照顾老人的照片视频,邻居的证言,老人自己看病缴费的单据,这些东西留好,真走到诉讼这一步,都是能用上的。
第三步,协商不成再起诉。要是谈不拢,就去房屋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经济困难的老人可以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不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能免费获得律师帮助,不用承担高额的律师费。
说白了,遗赠扶养协议本质是一份对价合同,你出力我出财产,大家都要按约定来,哪一方不守规矩,另一方都有权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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