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7 02:31:07 分类:法律科普
上个月去老小区做公益普法咨询,刚摆好桌子,张阿姨就拽着孙子挤过来,撸起孩子的袖子给我看——胳膊上一道长长的疤,还留着色素沉着。说三个月前孩子在楼下玩,被楼上掉下来的空矿泉水瓶砸了,缝了四针。物业调了监控,刚好那一块是死角,找不到是谁扔的。周围人都劝她,认栽吧,找不到人你告谁去?张阿姨说,我就是不甘心,几千块医药费是小事,孩子吓的现在不敢在楼下跑了。你说,这事真只能自认倒霉吗?
为啥说这原则和普通人息息相关
为啥说这原则和普通人息息相关
大多数人对维权的印象,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别人害了你,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错。可很多时候,普通人根本拿不到这个证据。
比如高空坠物,你一个普通住户,怎么可能挨家挨户查是谁扔的?动物园的老虎笼子防护不到位咬了人,你一个游客怎么证明动物园没尽到管理责任?这些场景里,信息本来就不对等,受害者根本拿不出关键证据,要是还按普通规则来,明显不公平。
这时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就出来给普通人撑腰了。说白了,它就是法律特意定的,偏向弱势受害者的规则。
大白话解读:什么是过错推定,适用边界在哪
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的核心,就是反过来分配举证责任。
普通侵权:你告对方,你得证明对方有错。过错推定:法律先默认对方有错,要对方自己拿出证据证明“我没做错,这事和我没关系”,证明不出来,那你就得担责任。
就说张阿姨遇到的事,法律直接推定所有可能扔出瓶子的住户都有过错,要住户自己证明自己不可能扔东西,拿不出证据,就要给张阿姨补偿。是不是一下子就合理了?
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所有侵权都能适用这个原则。只有法律明明白白列出来的情形才能用。常见的有这么几种:高空坠物砸人、动物园动物伤人、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倒塌滚落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医疗机构隐匿拒绝提供病历材料、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过错推定适用情形对照表
这里要讲清楚适用边界:这个原则不能随便扩大用,法律没写的情形,还是要按“谁主张谁举证”来,不能你不知道谁错了,就随便拉一群人担责。
踩坑最多的两个误区,得澄清
第一个误区:只要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全楼都得赔钱。
说实话,这个说法网上传的最多,坑了好多人。真不是这样。
法律说的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什么意思?你一楼住户,东西从楼上掉下来砸一楼的人,你一楼根本不可能扔出东西砸到一楼地面,那你只要证明你住在一楼,就能免责。再比如,你全天都在公司上班,有考勤记录、小区门口监控证明你没在家,那你也不用担责。说白了,法律给了所有人自证清白的机会,不是不分青红皂白拉所有人赔钱。
第二个误区:过错推定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被告都要赔钱。
这也是错的。过错推定只是换了举证的主体,不是直接判被告输。只要被告能拿出确实的证据证明自己没过错,就不用担责。
比如说动物园,游客自己不听提示,翻围栏进去喂老虎被咬了,动物园能拿出证据证明围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到处都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已经尽到管理职责了,那动物园就不用赔。你自己违规,不能让别人买单对吧?
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对比示意图
真遇到事,普通人该怎么做?三个步骤走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别着急挪东西,也别着急送完人就把现场清了。先拍照片拍视频,把损害情况、现场环境都拍清楚,找物业调监控立刻把录像存好,有在场路人的,留个联系方式做证人。
第二步,理清责任主体,找对该担责的人。比如高空坠物就列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被告,动物园伤人就找动物园管理方,告错人只会白白浪费时间精力。
第三步,协商不成走正规途径解决。可以先找社区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大部分都是免费的,成本很低。真调解不成,再去法院起诉,标的额小的话诉讼费用也不高,符合条件的还能申请法律援助。
大部分人一辈子遇不到几次这种事,真遇到了别乱了阵脚,按规矩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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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你身边的隐形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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