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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构成要件:遇到危险时,你的自救合法吗?

你肯定听过这么一句词——紧急避险。但你要是真摊上事儿了,警察给你来一句“这不构成紧急避险”,你是不是直接懵圈?我干律师十年,每年都能碰上几个这样来找我的人。明明觉得委屈,法律却偏偏不站你这边。

为啥?因为紧急避险不是你想的“我慌了我就能乱来”。它的构成要件,一个都不能少。少一个,你就得自己扛。

一、法律上认定的紧急避险,其实就是“不得已”三个字。

我刚不是开了个头吗,现在说人话。所谓紧急避险,就是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为了保住一个大的合法权益,去破坏一个小的合法权益。比如你被恶犬追咬,躲不开,只能捡起砖头砸它——你砸的狗,是财产,你保的是人身。这就叫紧急避险。

但它要成立,得满足四个条件:

  • 危险必须“正在进行”——狗还在追你,你砸它,才算。你要是事后觉得气不过,回头砸狗,那就不是避险,是泄愤。
  • 你是“不得已”——还有别的路可走吗?你能跑不跑,偏要跟狗硬刚,那就不叫不得已,叫找刺激。
  • 损害不能“超纲”——你为了躲狗,把人家狗一棍子打死,那可能就过了。法律讲究比例,你不能拿大炮打蚊子。
  • 保护的利益要“更大”——人身权大于财产权,但如果你为了躲避狗,把旁边大爷的劳力士扯下来扔了,那就得掂量掂量了。

有人这时会问:那危险是我自己不小心惹出来的,还算不算?比如你忘关燃气灶,家里着火,你情急之下把邻居门砸了去关阀门。这个在法理上,风险是你造成的,但当时你已经是紧急状态,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但如果你故意点火,那性质就不同了。所以,别把紧急避险当成所有错误的遮羞布。

这四个条件,哪个不是重点?全是重点。缺一个,紧急避险就免谈。

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四要素对照表
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四要素对照表

二、你最容易栽的两个坑,我提前给你排了

二、你最容易栽的两个坑,我提前给你排了
二、你最容易栽的两个坑,我提前给你排了

坑之一:“我当时慌了,哪来得及想那么多!”——法官不管。

法律上的“不得已”,是站在一个理性人的角度看问题的。你说你慌,那慌不是理由。你慌着打方向盘冲进人群,跟正常人踩刹车能是一码事吗?所以,判断关键,是看你有没有其他合法、合理的替代选择。没有,才算不得已。

坑之二:“我自己招来的危险,也能避险?”——你想得美。

有个真实案例,一哥们去逗蜜蜂,结果被蜂群追,他躲进一户人家,打碎了主人的古董花瓶。法院判他全赔,为什么?因为你主动制造了风险,法律不保护你转移风险的行为。所以,紧急避险的前提是,危险不是你惹出来的。

这么说吧,法律对紧急避险的态度就像是:你是个路人,看到火灾,你冲进去救了个孩子,孩子没事,你自己受了点伤,这合理。但要是你自己放的火,再去救孩子,那叫补过,不叫避险。

看到没,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三、真遇险了,这三件事你照做,能保命也能护住权益

第一件事,稳住心,先把手机掏出来记录。比如你开车遇到避让,赶紧拍下现场,或者记住旁边有没有摄像头。证据是你最实在的救命稻草

第二件事,别急着跟处置方硬扛。你先配合,然后把你认为的紧急避险理由,笔头写清楚。写的时候注意,别只写“我无奈”,要写“我当时看到什么,是不是有其他选择,我选择了什么,为什么”。有条理,才容易被人相信。

第三件事,及时找律师。哪怕你只是打个电话咨询一下,也比你回家闷着强。很多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别怕花钱。

紧急避险事故现场拍照取证示意图
紧急避险事故现场拍照取证示意图

说到这儿,我得提醒一句,紧急避险跟正当防卫是两码事。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的人,紧急避险针对的是自然的、动物、甚至别人的合法行为造成的危险。别拿错了武器。

另外,就算构成紧急避险,也不一定完全不赔钱。在民事上,紧急避险如果造成了损失,可能还是要由你或引发危险的人来承担。所以,别以为有这个护身符就稳了。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希望这些大白话,能让你心里有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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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紧急避险构成要件:遇到危险时,你的自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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